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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多月前,我答應同學幫忙打大材盃的女排

本來不想答應的,因為我不喜歡打排球,加上還有合氣道要練

但因為他們系女排只剩下五個人,沒辦法打比賽

另一個幫忙的同學是校女籃的,沒辦法確定她能不能參加

而且我跟那同學還蠻有話聊的,所以就答應了

之後雖然因為練習時間在禮拜二,我沒考慮到太久沒打,手會瘀青這件事

導致禮拜三的合氣道也因此不能去練習(很多動作都要抓手臂)

但畢竟答應了不想反悔,所以還是都有去跟他們一起練習(除了中間有幾次下雨跟一次我感冒)

過了幾個禮拜,蠢蠢的我才發現原來大材盃這次是由交大舉辦,在新竹(去年是台大主辦)

不過同學說參加費他們系女排自己會分擔,我不用出錢(我想也是,還要我出錢就不想管她了...

但是到了出發前一天早上

我被告知要交七百塊

當下很錯愕

同學表示他之前也不知道,系學會說這是交通費跟住宿費

他還說,如果你不肯交的話,我只好自己墊

都這樣講了,怎麼可能不交

本來想乾脆不去了,反正校女籃的同學會去,不過這樣受傷就沒候補

而且臨時喊停也頗尷尬(雖然那時我有點不爽

然後就交了,去了之後我也沒上場(這樣也好,我的球技只會拖累


本來這件事我己經當作被狗咬一口忘掉了

但是今天上工數前,被一個男同學問說:「聽說你很可憐,大材盃去幫忙還要交錢,練球的時候還被何XX罵得很慘。」

然後工數上課的時候收到一封簡訊再度提醒了我之前逃避去想的聖誕禮物預算的問題

就突然感到有點無奈


所以我說我討厭參加系上的團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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